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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院师生在《经济学》(季刊)2022年第2期发表论文
2022年05月28日

我院教师吕炜、博士研究生王友友和哈尔滨工业大学(深圳)经济管理学院教师王睿新合作在《经济学》(季刊)2022年第22卷第2期发表了题为《税收努力与官员个人效应》的论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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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本文利用19992007年我国地方政府财政和官员变迁数据,实证分析了地方官员个人效应对税收努力的影响。我们发现地方官员个人效应能够显著影响税收努力程度,而出于税权配置、征收策略等原因,其对地方税税收努力有显著的正向影响,对共享税和中央税税收努力则影响较小,甚至有负向影响。本文重新审视了税收实践中人的因素”,并建议引入更合理的激励机制,既充分发挥地方官员的积极影响,也防止官员个人过度影响地方财政和经济运行。

【关键词】税收努力 官员个人效应 税权配置

【研究结论】本文使用19992007年地级市市长与城市的匹配数据,分析了官员个人效应对税收努力的影响。税收努力本质上反映了征税人员在实际操作中对征税力度的把握,因此难以避免地会受到主管官员个人效应的影响。同时,税收努力作为地方官员影响地方经济的重要渠道,也会受到地方官员个人效应的影响。借鉴Yao and Zhang(2015)的方法,我们发现,官员个人效应会显著影响政府税收努力的程度。从方差分解结果来看,官员个人效应可解释总税收努力的10.4%,而这一解释力在不同税种间,存在显著的异质性:官员个人效应对地方税努力程度的解释力为22.5%,而对共享税和中央税努力程度的解释力则只有16.5%8.7%。这种异质性实际反映了税权配置和征收策略的影响。一方面,追求经济增长、个人能力较强的地方官员,更善于优化税收努力在不同税种间的配置,即对于税收征管权和收益权都集中于地方政府的地方税,官员会倾注更多努力。而对征管权与收益权发生分离的共享税以及征管权和收益权都脱离于地方政府的中央税,官员则倾向采取放松征管的措施。同时,追求经济增长、个人能力较强的地方官员,更善于在“税收与增长”间取得平衡,即在保证地方税税收努力的同时,策略性地放水养鱼”,减少共享税和中央税征收的努力程度,以保证增长目标”。而利用2002所得税改革的变化,我们进一步确认了官员个人效应对税收努力影响在税种间呈现异质性的来源。而本文的稳健性检验则进一步为上述发现提供了实证支持。

近年来,我国积极推进多项税制改革,持续优化税制设计和征管体系,如“营改增”、税收分成比例调整、国地税合并、房地产税试点等,但在延续分税制以来税收分成体系的大格局下,地方税、共享税和中央税共存,各地方税务部门受国税总局和地方政府双重领导,地方官员个人效应仍会在税收实践中发挥重要作用。因此,从政策的角度来看,厘清官员个人效应对税收努力的影响,尤其是明确这一影响在不同税种间的异质性,有助于进一步在税制设计和改革中引入更合理的激励机制。制度无法脱离“人”而孤立存在,重新重视税收实践中“人的因素”,并充分考虑个人效应的可能影响,才可能有效发挥官员“个性”和“个人效应”对地方财政、经济的积极作用,从而真正践行习近平总书记所说的“以更高的站位、更宽的视野发现人才、使用人才、配置人才”。事实上,近年来中央在选任和考核地方官员的过程中,已开始逐步淡化GDP权重,强调民生和高质量发展方面的成绩,从而理顺激励机制,优化官员个人努力”上的资源配置。具体到税收实践中,未来还应进一步强化税收努力方面的制度保障,并有针对性地引入监督和引导机制,从而有效规范地方官员个人对税收努力和经济运行的影响,保证地方财政和经济能够稳健、可持续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