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为确保 2023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和录取工作有序顺利进行,根据《教育部关于引发<2023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的通知》(教学【2022】3号)《关于做好2023年全国硕士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的通知》(教学司【2023】3号)《东北财经大学2023年招收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实施方案》等文件精神,为全面衡量考生的综合素质和专业水平,保证录取质量,结合我院实际,对符合我院复试资格的考生进行招收录取复试,现将有关复试事宜公布如下:
一、复试工作的组织结构
经济与社会发展研究院成立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全面负责本院研究生的复试、录取工作,保证其公平、公开、公正性,领导小组由我院领导、研究人员、教学秘书等组成。
我院成立以院长为组长的3个面试复试小组。每个复试小组成员由5名以上研究生导师组成,分别设组长1人,秘书1名。
二、复试资格的确定
1. 第一志愿报考我院的考生,复试资格线为国家公布的初试成绩分数线,凡达到国家复试资格线的考生,均可参加复试。
2. 考生复试资格线和其它要求:初试成绩达到其调出专业所在学科门类一区国家线,且得到我校的复试通知方可参复试。
三、复试形式和内容
(一)专业水平测试。主要考核考生专业水平以及运用理论分析问题、解决问题的能力,满分为 100 分。
专业水平测试成绩占复试总成绩的比例为 55%。
(二) 外语水平测试。主要考核外语能力,包括听力和口语,满分为100分(其中听力占80%,口语占 20%)。
外语水平测试成绩占复试总成绩的比例为 25%。
(三) 综合情况考核。主要考核考生的综合素质,包括学术能力、科研潜质、思想道德等,满分为 100 分。
综合情况考核成绩占复试总成绩的比例为 20%。
四、复试要求与时间安排
复试形式采取现场复试和网络远程相结合,一志愿考生原则上采取现场复试方式,调剂考生原则上以网络远程复试为主。
(一)报道时间
2023年3月31日
(二)资格审查
1.准考证(研招网下载);
2.身份证;
3.学生证(每一注册页均需提交)、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应届生);
4.学历学位证书、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往届生);
5.未通过学历(学籍)校验的须提供相关学历(学籍)认证报告;
6.考生诚信考试承诺书;
7.品德素质与政治思想考核表;
8.应征入伍批准书、退出现役证(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考生);
以上材料均需准备原件及复印件,复印件上需注明考生姓名、报考学院专业(方向)、考生编号,复试报到时现场审核原件并提交复印件,无需提交电子版。
(三)专业课笔试、外语听力考试(初试外语科目为英语的考生须自备调频收音机)
考生需携带准考证、身份证等重要证件参加。
时间地点由学校研究生院统一组织。
(四) 外语口语、综合情况考核
地点:问源阁315室
注:考生分组情况面试前公布。
五、复试成绩及录取
1.复试成绩
现场复试计算公式:复试成绩=专业水平测试成绩×0.55+(听力水平测试成绩×0.2+口语水平测试成绩×0.05)+综合情况考核成绩×0.2。
网络远程计算公式:复试成绩=专业水平测试成绩×0.55+外语水平测试成绩(含听力和口语)×0.25+综合情况考核成绩×0.2。
复试成绩满分为100分,60分为及格,成绩不及格者不予录取。
2.录取成绩
总成绩=初试总成绩(折成百分制)×70%+复试成绩×30%;
3.录取
研究生院按一志愿考生和调剂考生的总成绩分别排序,根据我校各专业的招生计划,提出各专业拟录取名单和录取类别,报送校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审核,确定我校最终拟录取名单,并在研究生院网站公示。公示期为10个工作日。
公示的拟录取名单包括考生姓名、考生编号、初试成绩、复试成绩、总成绩、拟录取专业等信息,并对破格复试、专项计划、享受初试加分或照顾政策的拟录取考生进行单独说明。
4.拟录取名按照程序规定报省级教育招生考试管理机构进行政策审核,同时报“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信息公开平台”备案。
六、复试的监督与检查
我院党总支书记陈仕华受校纪律检查委员会委托,负责研究生复试与录取工作的纪律、监察工作。复试全过程录音录像,记录的数字文件送交校纪委和研究生院存档备案。
七、复试的其他事宜
1.我院安排专门人员对参加复试考生的准考证、二代身份证、学历证书、学生证、品德素质与政治思想考核表、各类学籍学历认证报告、成绩单等材料进行审核。
2.在复试过程中,复试小组成员要认真填写《研究生复试成绩报告单》并签名。我院复试工作委员会应对复试小组的工作进行审核,相关材料应及时报送至研究生院。
东北财经大学经济与社会发展研究院
2023年3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