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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振兴热点观察——全国两会解读”:深化财税体制改革 推进全国统一大市场建设
2024年03月22日

作者简介:蔡争争,东北财经大学东北全面振兴研究院副研究员、经济学博士,主要研究方向为财政学、空间计量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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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年全国两会,国务院总理李强在作政府工作报告时提到“加快全国统一大市场建设。专项治理地方保护、市场分割、招商引资不当竞争等突出问题,加强对招投标市场的规范和管理。”建设全国统一大市场是构建以国内大循环为主体、国内国际双循环相互促进的新发展格局的基础支撑和内在要求。它能够促进要素在更大范围内自由流动和高效配置,推动各产业有序链接,高效畅通,更好发挥超大规模市场的优势,从而壮大经济实力,提升综合国力,彰显大国优势。与统一大市场相对应,市场分割是一种非整合的市场状态,也是地方政府为保护本地财政收入和经济发展而选择的占优策略。虽然它在短期内能够促进地区经济发展,但这无疑是以扭曲经济运行机制,干扰正常价格信号,牺牲长期内全国统一大市场的规模效应为代价的增长,是不可持续的增长。那么,地区间为什么会形成地方保护和市场分割呢?

从财政体制方面来讲,市场分割内生于财政分权体制。在传统的计划经济体制时期,财政统收统支,经济决策由中央政府集中统一做出,地方政府没有经济自主权,从而不可能导致市场分割。但是财政分权改变了这一现状。财政分权下中央政府向地方政府下放财政权和税收权,同时给予地方政府相对自主的经济决策权包括投资项目审批权、经营许可证发放权和土地资源的控制权等。在此基础上,地方政府才成为具有相对独立利益的经济主体,才有动力和能力发展本地经济。从而采取一些逆市场化的操作或者行政控制手段来干预市场,比如限制要素资源流动、干预招投标市场和企业跨区域兼并等。同时也会采取一些经济手段比如低价出让工业用地、金融信贷倾斜和牺牲环境等,形成招商引资的不当竞争。

因此,破除地方保护和市场分割,加快建设全国统一大市场,需要理清现行财税体制下地方政府的激励来源,界定地方政府的职能,优化地方政府的目标,规范地方政府的行为。需要明晰中央和地方、政府和市场的关系,积极稳妥推进财税体制改革。同时,加强顶层设计,将有利于全国统一大市场建设的各项制度规则比如更加公开透明平等统一的市场准入制度、公平竞争制度和产权保护制度立起来,制定全国统一大市场建设标准指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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